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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4年 01月 23日 14: 11 信息来源: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作者: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332)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浙江考区考后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查对象

应试科目成绩合格,采用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考生以及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相关报考资格存在疑义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二、审查时间及方式

审查时间:12422

资料提交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提交审查资料

现场提交地址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H(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楼)2楼业务审批区3号消防窗口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审查咨询电话:0571858636900571—87008648

三、需提供的审查材料

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下载

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模版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考试名称修改为本项考试有不同单位工作经历的需分别提供相关证明

在相关单位达到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的社保证明;

免一科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20111231日前获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四、相关要求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查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资格。

因考生报名信息错误、电话无法联系等造成资格审查受影响的,由考生自负责任。

提交的审查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后审查人员名单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4123

关于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告.docx

附件:2023年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后资格审查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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