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消防物联网服务质量监管,根据“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管理平台”监测数据,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止接入单位
经核查确认,以下1家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自2026年1月份公告后,物联设备离线率仍然持续高于50%,已中止系统接入总队平台权限:
1.赛特威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离线率畸高单位
监测发现以下5家运营服务机构近期物联设备离线率超过50%,服务能力存在异常:
1.杭州诚和智慧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2.绍兴安瑞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金华市联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4.浙江方安应消科技有限公司
5.湖州泰和安科技有限公司
三、评分较低单位
监测发现以下11家提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服务的运营服务机构,根据《浙江省消防物联网管理平台应用指南(试行)》(浙消专委办〔2025〕16号)评价得分低于40分,服务能力有待加强:
1.浙江中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2.杭州安之维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3.浙江圣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4.宁波金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5.万霖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6.上海意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7.温州蓝江应急服务有限公司
8.浙江智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9.杭州拓深科技有限公司
10.安徽省红云迅联科技有限公司
11.浙江安讯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新增)
特别提示:社会单位在选择消防物联网服务时,对存在设备长期离线、数据异常等情形的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请结合自身风险管控需求审慎评估合作风险,同时确保按照《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查看详情登录:
https://xfwlfwjg.zjxf119.com/yyfw/#/portal
特此公告。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