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依法履职、规范管理、安全发展水平,连日来,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高度重视,多种形式,深入推进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条令法规学习月”活动。
前期,支队第一时间召开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条令法规学习月”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并研究制定和印发《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条令法规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参与对象、时间安排、有关要求以及需查摆纠治的主要问题等方面进行详细明确。同时,成立由支队主官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支队政治部,成员由支队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条令法规学习月”活动期间日常检查、指导和协调。
期间,支队机关每周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大队每周不少于2次的队列训练和队容风纪检查,进一步加强队列素养和作风养成。此外,还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队列条令》《处分条令》《基层建设纲要》以及制式服装穿着相关规定等队伍内部管理规章,进一步强化全体人员条令意识、守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