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SP77-2025-0003
各市消防救援支队:
现将《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浙江省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三版)》(浙消〔2024〕91号)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推行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消〔2022〕63号)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doc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11月5日
ZJSP77-2025-0003
各市消防救援支队:
现将《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浙江省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三版)》(浙消〔2024〕91号)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推行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消〔2022〕63号)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doc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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