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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 01月 28日 10: 27 信息来源: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截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党委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抓细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以公开促正规、促规范

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总队紧紧围绕消防救援中心工作,依托总队官方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2条,其中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1条,浙江消防要闻信息40条,规范性文件及清理结果40条,重大政策文件及解读3条,预决算信息6条,消防监督执法信息2条,举办新闻发布活动1。特别是及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集中除患攻坚、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初步做到了底数清晰、发布迅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无总队起草并以省政府名义制发、废止的规章,现行有效规章2件;总队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2件,现行有效11件;办理行政许可2108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总队依托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提供信息公开指南,统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不属于总队负责公开内容,已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未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局和浙江省有关文件精神总队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为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专人专责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共同参与,分层级分领域梳理法定公开事项,逐项明确公开主体、方式、渠道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形成总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4实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融入总队办文办会办事流程,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起草公文、制作政府信息时一律先开展保密审查、再认定公开属性,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得到有效保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浙江消防网官方网站使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上线运行,由消防要闻、各地动态、信息公开、办事直通车、网上预约、领导信箱、网站工作年报等组成,可较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2024年共发布新闻信息1163条,累计浏览量239万次。浙江消防省级政务新媒体账号数量14个(微信订阅号、新浪微博、抖音短视频、快手短视频、今日头条、人民号、人民日报视界、央视频、视频号、腾讯微视、潮新闻、大鱼号、澎湃号、央视新闻APP),具备信息发布与传播、服务与互动、引导社会参与、指导公众参与消防隐患监督举报与问题反馈等功能。截至2024年年底,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数量2.4万条、累计关注量800万人次,浏览量13亿人次。2024年,浙江消防新媒体先后获得抖音平台优质政务创作者、快手平台“2024年影响力政务账号、潮新闻平台“2024年度最具影响力创作者、2024年度政务潮鸣号等荣誉。

(五)监督保障情况总队成立了由分管副总队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队伍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研究解决问题,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措施,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向总队主官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手研究形成了《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工作机制、公开的主体和职责、公开的程序和方式、监督和保障方面作了规范,并在总队机关试运行。举办了全省队伍文秘岗位培训暨办公室基础业务交流会,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了专题研讨交流,围绕即将出台的规章制度征求意见,切实提升总队政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和规范性,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追究责任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件)

行政许可

21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件)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总队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仍在探索试运行阶段,机关各处室对相关工作熟悉度不高,政府信息管理不够规范,公开属性确定不够精准;二是官方网站自主发布、更新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有所不足,相关板块还需进一步调整优化;三是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不够规范、经验相对缺乏,与新形势下群众对消防救援工作的期盼需求相比还有差距。

(二)改进措施。一是适时出台完善总队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指导队伍各级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省队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二是组织各级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研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办公室岗位业务培训,做好各个环节的把关,配齐配强力量,健全公开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建好用好总队官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和覆盖面,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总队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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