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单位与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切实提升微型消防站实体化运作程度,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以强化微型消防站“灭早、灭小”能力为目标,打造微型消防站标准化体系,推动微型消防站灭火救援能力更上一个台阶。
规范站点设置。支队规定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建微型消防站,鼓励非重点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城乡社区采取区(县)财政、镇街、社区共同出资的方式,依托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独立建设微型消防站。鼓励社区内设有物业的城市住宅小区依托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建设微型消防站。位置相近的住宅小区可以按照“3分钟到场”的要求合建微型消防站。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2943个,社区微型消防站578个。
健全工作机制。支队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灭火应急救援行动规程和定期演练制度、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制度,指导微型消防站达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的要求。微型消防站实行建设登记备案制度,建成后应及时报当地主管消防部门备案(验收),由主管消防部门统一编号,登记相关信息,人员、装备有调整的,应及时报主管消防部门备案。
强化联勤联动。各地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熟悉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路线,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按照“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授课、实战演练和实操训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各大队出台制度规定,明确本级消防指挥中心、消防站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一旦有人拨打“119”报警电话,调派消防站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
争取政策支持。各地提请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每年划拨专项经费,对达到标准、具备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给予一定补助,为培训合格、登记在册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优秀队员和骨干力量发放特别津贴,及时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微型消防站、队员。杭州湾新区为23个村配齐消防三轮车,消防装备,落实微型消防站人员,同时落实考核奖励制度,针对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分别给予8000元、7000元、6000元的补助。此外,根据灭火救援统计表中火灾的危险性程度给予队员50-100元的补助。
落实标准体系。支队斥资300余万元在全市14个区(县市)同时挂牌成立“消防安全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宁波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实训基地按照“一个微型消防站样板、一个实训操场、一个学习教室” “三个一”要求进行高标准建设,培训期间队员食宿、器材损耗、相关教材均由人社部门持续提供专项经费支持。每个实训基地选定6名以上教员并组织集中培育,组织参训队员逐一完成灭火器灭火操、利用室内消火栓出水操等12个课目的训练考核。自2020年11月份全市标准化培训工作启动以来,全市累计培训人员1019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