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工作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工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12名,主要从事新闻编辑、新媒体编辑、视频编导、文案及文秘等工作。其中新闻编辑3人,新媒体编辑3人,视频编导3人,文案2人,文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可在“学信网”验证),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能适应新闻宣传较高的工作强度。
3.男性年龄在20岁至45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年龄在20岁至40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55米;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新闻、中文、广播电视和新媒体专业背景的人员,或无以上专业背景但有3年省级以上媒体从业经历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二)专业条件
新闻编辑: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及计算机基础应用能力,新闻敏感度强,有较强的网络热点把控、文字创作、信息收集整理、沟通协调等方面能力。
新媒体编辑:新闻敏感度强,有较强的网络热点把控、短视频创作、网络活动策划、信息收集整理、沟通协调等方面能力。热爱新媒体宣传,熟悉抖音、快手等新媒体相关方面操作流程和网络关注热点,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及photoshop、PR等图片处理软件。
视频编导:具备较深的理论知识功底,能熟练运用各类影视拍摄设备,精通和善于运用镜头语言进行创作,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premiere pro等各类影视剪辑软件及图片处理软件。
文案:具备优秀的文字功底和创作宣传推广方案能力,协助创意设计制作消防宣传资料和消防宣传品。熟悉宣传的各种文字表现形式,有创意,思维敏捷,具备良好的观察能力。
文秘: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有较强的文字创作、档案信息收集整理、沟通协调能力。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消防文员招收对象: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有关部门审查的;
3.其他不宜招收为消防文员的情形。
三、工作地点
录用后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并统一派遣在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工作中心工作。工作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15号。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6月9日至6月23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填写《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征招消防文员报名表》,发电子邮件至356552602@qq.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可附个人代表作品)。也可将报名所需资料邮寄至: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队务处或新闻宣传处。总队对所有报名人员信息汇总初选后,向符合初选条件的报名人员通知资格验证。报名表下载:
https://pan.baidu.com/s/1ehIKzZfBDVh8JxajjEVbfg,提取码:qsqf。
五、应聘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按应聘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总成绩计算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名单。
笔试包括共同科目(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新闻编辑等)和专业科目(新媒体编辑和视频编导岗位考核摄影摄像器材的操作、使用及照片、视频的后期制作等)。参加笔试人员自带笔记本电脑和软件。
面试包括自我介绍、考官提问等环节,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入职动机、专业素养、语言表达、举止仪表、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和应变能力等,成绩当场公布。
六、录取和聘用
1.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测试录用。
2.录取名单在浙江消防网(http://www.zjxf119.com)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并同期派遣到总队全媒体工作中心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评不合格的,视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取消聘用并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正常情况实行标准工时制,享受国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如有大型活动、灾害事故等工作,应服从组织安排。国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
八、待遇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杭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录用后月平均薪资6千元左右,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多劳多得,并按工龄定期增资。
九、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15号
邮 编:310006
联系部门: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队务处、新闻宣传处
联系电话:0571-85863608;0571-85863611(法定工作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解释。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