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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部分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服务状态异常的公告
2026年 01月 16日 17: 39 信息来源: 消防监督处 作者:

为持续加强消防物联网服务质量监管,根据“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管理平台”监测数据,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止接入单位

    经核查确认,以下3家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自2025年11月份公告后,物联设备离线率仍然持续高于50%,已中止系统接入总队平台权限:

 

1.温州飞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宁波慈大永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浙江柏顺智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离线率畸高单位

    监测发现以下4家运营服务机构近期物联设备离线率超过50%,服务能力存在异常:

 

1.永康市铭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温州市壹壹久消防设施服务有限公司

3.浙江磐云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4.赛特威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评分较低单位

 

    监测发现以下16家提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服务的运营服务机构根据《浙江省消防物联网管理平台应用指南(试行)》(浙消专委办〔2025〕16号)评价得分低于40分,服务能力有待加强

 

1.安徽省红云迅联科技有限公司

2.温州蓝江应急服务有限公司

3.浙江鲲和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4.浙江千里眼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5.杭州橙芯数链科技有限公司

6.杭州众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7.浙江华淼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8.上海意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万霖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10.浙江创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11.杭州安之维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12.浙江智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13.宁波金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4.浙江圣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去年11月通报后新增

15.浙江中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去年11月通报后新增

16.温岭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去年11月通报后新增

 

特别提示:社会单位在选择消防物联网服务时,对存在设备长期离线、数据异常等情形的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请结合自身风险管控需求审慎评估合作风险,同时确保按照《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查看详情登录:

https://xfwlfwjg.zjxf119.com/yyfw/#/portal

特此公告。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6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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