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消防物联网服务质量监管,根据“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管理平台”监测数据,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止接入单位
经核查确认,以下9家单位近1个月内物联设备离线率长期高于50%,已中止系统接入总队平台权限:
1.湖州建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浙江大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
3.杭州家和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4.浙江合评检验有限公司
5.浙江炎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浙江昕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7.杭州汇丰电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8.温州浙安院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9.杭州润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离线率畸高单位
监测发现以下3家单位近期物联设备离线率超过50%,服务能力存在异常:
1.浙江九龙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2.龙泉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3.杭州辉汪科技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社会单位在选择消防物联网服务时,对存在设备长期离线、数据异常等情形的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请结合自身风险管控需求审慎评估合作风险,同时确保按照《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查看详情登录:
https://xfwlfwjg.zjxf119.com/yyfw/#/portal
特此公告。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