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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三个聚焦”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建设工作
2024年 07月 03日 15: 07 信息来源: 丽水市消安委办 作者: 胡兴燕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火灾事故发生,丽水市坚持“三个聚焦”,多措并举加快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聚焦制度建设,推进协同治理。推动完善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相关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市专班印发《加强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解决充停场所建设各方面难点痛点问题;自然资源、建设部门印发《关于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地及充电设施破绿改造审批相关意见》,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消防、建设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丽水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推动住宅小区充电场所、充电设施的新建、改建工作。市专班召开充电设施运营企业集体约谈会和《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技术导则》宣贯培训会,明确建设和运营管理标准;签订《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范运营承诺书》,要求各运营企业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

  聚焦本质安全,谋划多方共建。进一步拧紧消防安全责任链条,市政府先后召开两次电动自行车整治部署会和推进会,副市长周和平带队调研充停场所建设情况,部署推动充停场所建设。松阳、景宁等地将充停场所建设纳入政府民生实事予以推进,各国有企业发挥资源优势,承担社会责任,解决充停场所建设资金缺口问题。市交投集团在丽水主城区、开发区及莲都区碧湖镇、九龙国家湿地公园周边等区域,利用原有城市公共租赁自行车场地改造电动自行车充停场站,投入专项资金650万元,盘活沿街闲置场地建设充电口5040个。莲都区国投集团计划增建充电口13510个,景宁县国控集团计划出资960万元新建充电口5000个,遂昌县两山集团、建投集团计划新建充电口2000个。制发倡议书,鼓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建设充停场所,提倡电动自行车“满电回家”。

  聚焦风险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市人大修订《丽水市物业条例》,新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治理和充停设施建设等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和消防安全排查。对全市6262个重点建筑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开展检查,全面摸清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集中充电场所等数量、设施使用情况及增建、改建需求,稳步推动各类场所充停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已建设完成充电端口52418个,充电设施完成率21.07%。先后组织开展四轮次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统一夜查行动,全市累计出动1000余个检查组4000余名检查人员,检查8000余家单位(场所),及时劝阻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4000余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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